住宿規定及訂房須知

<住宿规定>

  1. CHECK IN     时间: PM 15:00
  2. CHECK OUT 时间: AM 11:00  
  3. 早餐时段: AM 07:00 - 10:00
  4. 下午茶及饮料券兑换时段: PM 13:00 -16:00
  5. 晚餐进场时段: PM 17:30 - 19:30
  6. 接驳车服务:09:30~17:00(每半小时两班车; 採预约制) 11:00~12:00休息时间
* 全馆客房内禁止吸菸,为确保所有旅客之住宿品质,于晚间11点过后请勿大声喧哗、吵闹,敬请配合。
* 本馆为国民旅游卡特约商店,提供信用卡(visa/master card)及国民旅游卡消费服务。
* 馆内大厅提供无线宽频上网服务;客房内提供无线宽频上网服务(需向柜台领取无线AP分享器)。
* 为维护环境及住宿品质,本馆禁止携带宠物住宿,谢谢配合。
 

订房须知

  1. 预约订房请留下姓名、联络电话、订房日期。
  2. 预约订房请于3天内汇款三成订金,否则订房自动取消,不另行通知。如入住日期于3天内,请当日汇款订金,以确保您的订房已完成。
  3. 若订金未能按时汇款,或未传真汇款收据,预订之房间将自动取消。 ﹝若有特殊情形,请以电话告知到达时间﹞
  4. 汇款订金后,请来电确认本饭店是否已收到订金,以便完成您的订房手续。
  5. 若因不可抗拒因素无法入住,请于住宿前7天前告知,可办理订房延期3个月内(限延期一次,之后不予保留并全额扣款)
  6. 退订规则以住宿日期为当日起开始计算:
  7. 旅客于入住日的14天以前取消退房时,可退还订金100%。
  8. 旅客于入住日的前10到13天以前取消退房时,可退回订金70%。
  9. 旅客于入住日的前7到9天以前取消退房时,取消订房可退回订金50%或办理3个月内的延期。
  10. 旅客于入住日的前4日到6日间取消退房时,取消订房可退回订金40%,无法办理延期。
  11. 旅客于入住日的前2日到3日间取消退房时,取消订房可退回订金30%,前一日取消订房可退回订金20%, 无法办理延期。
  12. 旅客于入住当日无法入住取消退房时,取消订房手续费为订金的100%,无法办理延期。
  13. 若因颱风无法入住。(以南投县市政府颁布状况为准则)
  14. 当日发佈陆上警报,可做3个月内的延期或退款订金100%。 
  15. 订房确认后,如遇颱风或道路交通受阻等因素可延期或退还订金。

*其他天候如因下雨,但道路並未中斷等原因不在此列。(依氣象預報,並於住房前三天通知飯店)